关于开展2021级学生心理健康普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8浏览次数:391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和《淮南师范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校学生〔2020〕20号)等文件精神,全面了解和掌握我校2021级新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提高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自身心理健康水平,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级新生心理普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测对象

2021级全体学生

二、普测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9月26日至9月29日晚

地点:各班晚自习教室(具体安排见附件1)。

三、普测流程

按照附件2具体流程完成

四、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做好本次学生心理普测工作指导、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让学生充分认识到普测的重要意义,调动学生参测的积极性,确保每位同学都能参加心理普测。

2、各二级学院要精心组织,做好测试准备工作,向学生讲明心理健康测评的要求,禁止对普测内容进行引导,要求学生务必认真对待,独自完成普测。各2021级辅导员和班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学生准时到达指定教室,进行普测指导,维持现场秩序。

3、普测结束后,各二级学院2021级辅导员和班主任应对普测中显示心理异常或疑似异常的学生进行随访(名单将在普测后发给各班辅导员和班主任),做好谈话记录并报本学院心理健康辅导员。心理健康辅导员汇总后,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10月27日前上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彭思远老师处。

4、各二级学院在与学生进行谈话时,要委婉、亲切,注意谈话方式,辅导员和班主任应客观对待普测结果,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学生隐私,为学生提供和谐的成长环境。

特此通知



 

 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