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当代青年自立自强、奋发成才的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学子拼搏进取、奋进追梦。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当自强,励志谱华章
二、推荐条件
1、我校全日制大二年级及以上在籍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活动,积极乐观向上;
3、勇于克服经济上、生活上、学习上或其他方面面临的困难,表现出顽强的毅力,自强不息,拼搏进取,事迹突出。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的优先;
5、往年已经被授予“大学生自强之星”荣誉称号的学生不再参与本年度评选。
三、名额分配
在校学生人数不足1000人的学院推荐申报1名;1000人—2000人的学院推荐申报2名;2000人以上的学院推荐申报3名。
四、评选程序
1、学院级评选推荐。各学院严格按照程序,认真组织,启动“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将符合条件,表现突出的同学,按照限定名额推荐出来,宁缺勿滥。
2、学校审批和表彰。学校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遴选,择优确定2020-2021学年“大学生自强之星”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并表彰。
五、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大学生自强之星”的典型事迹已经成为激励我校广大学生积极进取、立志成才的强大动力,有力的促进了我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各学院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活动的指导,按时上报推荐材料。
2、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学院在推荐申报、审核材料过程中,要求真务实,把好质量关,将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同时要增强透明度,严禁弄虚作假,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3、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需登录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其中“申报原因”一栏填写不少于1500字的候选人个人事迹材料。
4、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各学院应于5月21日前完成推荐候选人申报材料的网上报传,逾期系统自动关闭,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