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和退役士兵、直招士官、服兵役学生学费减免资金发放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1-11-30浏览次数:1052

        1、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发放。

       已于11月29日完成2019年秋至2021年秋五个学期的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

       发放原则,之前未享受国家助学金的退役士兵学生按1650元/学期的标准发放;之前享受过国家助学金的退役士兵资助标准未达到1650元/学期的,补足至1650元/学期(例如:之前国家助学金享受2000元/学年的,本次补发650元/学期;之前国家助学金享受3000元/学年的,本次补发150元/学期);之前享受过国家助学金的退役士兵,且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高于1650元/学期的,本次不再补发。
       2、退役士兵、直招士官、服兵役学生学费减免资金,如果之前学生已经缴纳学费,已于11月29日前给完成办理退费手续。

       具体发放名单由各二级学院审核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