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复审及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4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应用技术学院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已下拨,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对照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报送的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认真做好受资助学生信息的审核工作,资助金额要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保持一致。

二、各学院要认真核对、了解学生受到资助后的学习、生活等情况。对于受到资助后,退学、休学、入伍等学生取消资助。对取消资助的学生,各学院要以纸质和电子形式报送取消资助的原因。对于取消后出现的空余名额及对应资助金额,请按照《淮南师范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办法(修订)》规定的评选程序和要求递补学生名单,并报送相关补充材料。对于本学期复学的退役士兵学生,要及时摸排,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纳入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并报送相关申请材料。

三、递补或新增资助的学生对象,原则上是202310月报送的贫困生库中的学生。学院调整带来的缺额原则上应递补同班级或同专业学生,递补资助学生要按规定进行公示。新增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是2024年春季复学的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且在基本修业年限范围内,新增学生要按规定进行公示。

四、报送材料前认真核对学生相关信息。为减少错误量,将用学生学号直接匹配学生缴费系统的银行卡号,并做姓名、学号、卡号无重复检测,请认真核对学生的姓名和学号。信息准确率将作为资助工作年度考核依据。

五、发放要求。各学院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受助学生捐赠奖助学金、进行二次分配、充当班费等现象;各学院要监督学生资助资金的使用,帮助他们进行合理规划,严格执行有关政策。

六、各学院要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诚实守信,学会感恩。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勤奋学习,引领其他同学共同发展

七、学校与淮南联合大学联合培养的学生国家助学金复审参照此文件执行。

八、材料报送时间:各二级学院认真核对学生信息后,请在20243月15日前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联系人:郁晓蓓,联系电话:0554—6863569。

特此通知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备案表.xls

 

                 学生处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