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已下拨到我校。为做好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对照上学期报送的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包括建档立卡学生),认真做好受资助学生信息的审核工作,特别注意资助金额要与上学期一致。
目前,国家奖助学金是由省财政厅直接从国库集中支付到每位学生银行卡上,如果学生银行卡信息不准确,资助资金将退回国库,再次申请的手续多、时间长,请各学院务必认真核对学生信息。为减少错误量,经与财务处沟通,将用学生学号直接匹配学生缴费系统的银行卡号,并做姓名、学号、卡号无重复检测,请各学院一定认真核对学生的姓名和学号。信息准确率将作为资助工作年度考核依据。
二、各学院要认真核对、了解学生上学期受到资助后的学习、生活等情况。对于学生受到资助后,退学、休学、入伍等学生取消资助。对取消资助的学生,各学院要以纸质和电子形式报送取消资助的原因。对于本学院取消后出现的空余名额及对应资助金额,请按照《淮南师范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办法》规定的评选程序和要求递补学生名单,并报送相关补充材料。
三、递补资助的学生对象。递补资助的学生,原则上是2020年10月份各学院报送到学生处的贫困生库中的学生。如有学院调整带来的缺额原则上应递补同班级或同专业学生,替补资助学生要按规定进行公示。
四、材料报送时间:各学院认真核对学生信息后,请在2021年3月30日前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联系人:郁晓蓓,联系电话:0554—6863569。
五、发放要求。各学院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受助学生捐赠奖助学金、进行二次分配、充当班费等现象;各学院要监督学生资助金的使用,帮助他们进行合理规划,严格执行有关政策。
六、各学院要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诚信守信,学会感恩。遵守校纪校规,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勤奋学习,引领其他同学共同努力。